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通知 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

更新时间:2022-07-08 12:00:09来源:经济日报

原标题: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通知 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

近日,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6方面12条措施。在7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表示,随着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和各项政策措施发力见效,下半年汽车消费有望实现较快增长,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发挥积极作用。

今年以来,受疫情多点散发等因素影响,我国汽车市场承压,汽车消费下滑明显。《若干措施》的出台是对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中稳定增加汽车消费相关政策措施的细化落实。同时,针对二手车市场“小散弱”、交易登记有待优化,新能源汽车市场存在地方保护、车辆充电不够便利等问题,提出更多有力举措,进一步促进汽车市场潜力释放。

据了解,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超过3亿辆,位居全球第一。汽车保有量达到一定程度后,二手车市场就开始放量,这是国际上汽车消费的普遍规律。2021年,我国二手车交易量达1759万辆,不到汽车保有总量的6%,远低于国际成熟汽车市场比例,二手车跨区域限迁、商品属性不明确、经销业务受限多等问题,严重阻碍了二手车市场发展。

盛秋平表示,《若干措施》提出了一系列举措,希望彻底打通二手车流通的堵点难点。一是全面取消限迁政策,促进自由流通。《若干措施》要求,各地区严格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自2022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取消对符合国五排放标准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二是优化交易登记管理,促进高效流通。《若干措施》明确,将企业经销的二手车像新车一样按照“库存商品”进行会计核算,在机动车转让登记时进行单独签注,并核发临时行驶车辆号牌;对汽车限购城市,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入并用于销售的二手车不占用号牌指标。三是支持开展经销业务,促进规模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的不合理限制,明确登记注册住所和经营场所在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的企业可以开展二手车销售业务。为便利群众售车和企业经营,允许二手车企业作为买方开具发票,即“反向开具发票”,并凭此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今年前5月,我国自主品牌新能源乘用车消费占比超过80%。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负责人郭守刚表示,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是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保障产业平稳运行的有效途径。加强行业运行监测研判,做好汽车芯片和上游原材料保供稳价工作,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稳定。开展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组织实施公共领域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

社区内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便利性问题一直受到消费者关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人张雁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规定,制定了充电设施的规划选址、供电系统、配套设施、竣工验收等方面标准,为各地工作提供了指引和依据。(记者 冯其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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